2025年,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以下简称“2025版通则”)。作为预包装食品标签领域的基础性标准,本次修订在2011版基础上进行了全面升级,旨在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规范食品市场秩序、适应食品行业新发展。本文从预包装食品的定义出发,对2025版通则的主要变化与核心要点进行解读。
一、什么是预包装食品?
根据2025版通则,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简单来说,就是消费者在超市、便利店等渠道购买的、已经包装好并标注了固定净含量的食品,如瓶装饮料、袋装零食、盒装牛奶等。预包装食品标签是消费者了解食品属性、配料、营养等信息的主要途径,也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
二、2025版通则的主要修订背景
现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已实施十余年,随着食品工业快速发展、消费模式变化以及消费者对健康信息需求的提升,原有标准的部分内容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2025版通则的修订主要基于以下背景:一是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最新要求;二是回应消费者对配料透明、营养健康、致敏原提示等信息的强烈关切;三是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标签不规范、误导性标注、生产日期模糊等问题;四是与国际食品标签标准接轨,促进食品贸易便利化。
三、2025版通则的核心变化解读
(一)配料表标示更加严格和透明
2025版通则要求配料表必须按照加入量的递减顺序逐一列出所有配料,不得使用“等”字模糊概括。对于复合配料,若在终产品中起功能作用,需展开标示其原始配料;若添加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且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可不必展开,但必须标示复合配料的名称。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新标准明确禁止使用“零添加”“不添加”等绝对化宣传语,避免对消费者产生误导。对于食品添加剂,要求标示其具体名称或国际编码(INS号),不得仅标注类别名称。
(二)致敏原信息强制标示
2025版通则首次将致敏原信息列为强制标示内容。标准列出了八类常见致敏原: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鱼类及其制品、蛋类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大豆及其制品、乳及乳制品、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含有上述致敏原的预包装食品,必须在标签上通过加粗、下划线、单独列版块等方式显著提示。对于可能无意引入的致敏原,也鼓励企业进行提示。这一变化将极大方便过敏人群选购食品,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三)日期标示更清晰、更规范
针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生产日期、保质期难找、难看清”问题,2025版通则作出以下规定: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必须标示在包装的同一版面,且采用白底黑字等高对比度方式,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保质期到期日应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明确标注,不再允许仅标注“见封口”“见喷码”等模糊指引。新标准要求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
(四)营养标签向“更全面、更直观”升级
2025版通则同步修订了营养标签要求,强制标示内容从原来的“1+4”(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扩展为“1+6”,新增糖和饱和脂肪酸(酸)为强制标示项目。同时要求在营养成分表下方附加说明,例如“每日摄入糖不宜超过50克”“饱和脂肪酸摄入应低于总能量的10%”。鼓励企业使用图形化标签(如“红绿灯”标识)辅助消费者理解营养信息。
(五)规范“无糖”“低脂”等营养声称
2025版通则对营养声称和功能声称进行了更严格的限制。对于“无糖”“低脂”“高钙”等含量声称,必须符合相应国家标准中的定量条件,且需在标签上注明具体含量。禁止使用“强壮骨骼”“增强免疫力”等未经批准的保健功能声称。对于“零糖”“0蔗糖”“不添加糖”等近年来市场上流行的说法,新标准明确“0蔗糖”不等于“无糖”,企业不得以“0蔗糖”暗示产品为无糖产品。
(六)新增“数字标签”要求
适应数字化消费趋势,2025版通则首次允许使用二维码等数字标签作为补充。数字标签内容必须与实体标签内容一致,且不得包含虚假、误导信息。消费者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看更详细的配料来源、检验报告、食用指引等信息。实体标签必须保留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致敏原等核心内容,不得以数字标签替代全部信息。
(七)明确食品名称的真实属性
针对市场上“名不副实”的食品名称,2025版通则要求食品名称必须反映食品的真实属性。使用创新名称、音译名称、商标名称、地名等命名时,必须同时标示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且真实属性名称的字体不得小于创新名称。例如,“××风味饮料”中“风味”二字字符高度不得小于主名称的1/3。禁止使用虚假、夸大、易使消费者误解的名称。
(八)强化进口食品标签管理
2025版通则对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作出专门规定:进口食品必须附有中文标签,中文标签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对于原标签内容与中文标签不一致的,以中文标签为准。进口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编号、境内进口商名称等信息必须在标签上明示。这一规定有助于加强进口食品溯源管理。
四、对企业与消费者的影响
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而言,2025版通则的要求更加严格和细致,企业需要重新设计和审核产品标签,调整配料表、营养成分表、致敏原提示等内容,同时加强内部标签审核制度,避免因标签不合规受到行政处罚。对消费者而言,新版通则带来了更全面、更清晰、更真实的食品信息,有助于科学选购、健康膳食。致敏原强制标示和糖、饱和脂肪酸的强制标注将使过敏人群和慢性病患者直接受益。
五、
2025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是我国食品标签管理制度的一次重要升级,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它既回应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迫切需求,也为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标准引领。对于预包装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尽快学习新标准,提前完成标签切换;对于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则应加强宣贯和监督,共同推动标签信息真实、全面、易读,让消费者“看得清楚、买得放心、吃得明白”。(注:本文基于标准征求意见稿及行业预期撰写,具体实施以正式发布文本为准。新标准通常设置不少于两年的过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