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是食品标签领域最基础、最重要的标准之一。2025年版的修订在延续原有框架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消费者知情权、健康导向和监管可操作性。本文将对新标准的核心变化进行系统解读,帮助食品企业和消费者准确理解与运用。
一、修订背景与总体思路
随着食品工业快速发展、新型配料和营销方式层出不穷,原标准部分条款已难以适应实际需求。2025年版通则旨在:
二、主要变化解读
(1)日期标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日需在同一版面清晰标示,且字体高度不得小于2.0mm(原为1.8mm)。鼓励使用“保质期至XXXX年XX月XX日”的明确表述,避免“在此日期前食用最佳”等模糊用语。
(2)过敏原信息:列为强制标示项。若食品中含有或可能含有致敏物质(如麸质、甲壳类、鸡蛋、鱼、花生、大豆、乳、坚果等),必须在配料表邻近位置以易辨识方式(如加粗、下划线或单独框)提示。
(3)营养标签:在原有能量、核心营养素(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基础上,强制增加“糖”的标示。鼓励企业采用“非高糖”等声称时需符合相应条件。
(4)警示语:对于特定人群(如婴幼儿、孕妇、老年人)有禁忌的食品,需标示“不适宜人群”或“每日食用量限制”。
(1)复合配料:当复合配料在食品中起工艺作用且添加量≥25%时,必须展开标示其原始配料。若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且添加量<25%,可选择性展开,但若该复合配料在终产品中发挥关键风味或功能作用,建议展开。
(2)食品添加剂:既可以按功能类别名称加国际编码(INS号)标示,也可以直接标示具体名称。新增要求:若添加剂为致敏物质来源,需同时符合过敏原标示规定。
(3)菌种:对于添加活菌的食品,需标示菌种名称及活菌数(如“xxxxx活菌数≥10^6 CFU/g”)。
(1)字体与颜色:强制标示内容(如品名、日期、配料表、净含量等)的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mm,且文字颜色与背景对比明显。禁止使用与背景色相近的“隐藏式”标示。
(2)“不添加”等声称:禁止使用“不添加XX”“零添加”等涉嫌误导的表述,除非确实在终产品中不含该物质且生产过程未添加。
(3)数字标签:允许使用二维码等数字标签作为补充,但必须保证消费者无需额外设备(如智能手机)也能获取所有强制信息。数字标签内容不得与纸质标签冲突。
特殊膳食用食品应同时符合相应产品标准,标签需明确适用人群及食用方法。进口预包装食品需有中文标签,且中文标签内容应与外文标签对应,但可增加符合我国法规的额外信息。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可豁免部分要求,但需有中文电子标签。
三、对食品企业的影响与合规建议
四、对消费者的意义
2025年版通则让预包装食品标签更透明。消费者可通过配料表和过敏原提示快速避开致敏物质,通过强制标示的糖含量合理控制糖摄入。日期标示统一后,不再出现“此日期前食用最佳”与“保质期”含混不清的情况。数字标签也便于获取更详细的生产信息。
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以消费者健康为导向,兼顾行业可操作性。食品企业应主动适应新规,将标签视为合规的重要环节而非简单印刷物。消费者也应学会阅读标签,让每一次购买都明明白白。